4-1 學習作文(一):作文是思想的傳達

<第四篇:實際應用>

作文的目的是什麼?

如果我問你,你的作文相關經驗有哪些?多數人的回答可能是「每星期一次的作文課」。那如果我再問:作文的目的是什麼?大概有些人會回答:在作文課上得高分,在聯考作文時得高分!

其實,作文的用處才不只是如此,多著呢!作文的可能用途還包括:實驗課寫報告,租房子寫租約,借錢寫借據,做壞事被教官抓到寫悔過書,追女朋友的時候寫情書,工作時寫企畫書,將來臨死前還要寫遺書。可見作文的場合,簡直是從生到死,常相左右,一輩子都避不了。

雖然作文的場合是這麼多,但仔細想來,作文的基本目的倒都是一樣的:思想的傳達。我們在作文時,是要藉著文字當作媒介,將我們的思想,記錄起來,讓讀者我們寫作時的想法。

傳達的的對象:讀者的腦神經系統

既然作文的目的就是思想的傳達,那一定要有個發送訊息的單位,和一個接受訊息的單位,透過某種媒介,讓訊息由發送者傳到接受者。以收聽廣播節目的過程為例,廣播電台將聲音,以電波的方式傳送出去,然後聽眾的收音機,接收了這些電波之後,將它還原成聲音出來。然而在這個「聲音化成電波,電波再化成聲音」的傳遞過程中,難免有資料失真的現象,所以聽眾收聽到的聲音品質,常常和電台錄音時的品質有所差距。

連電台的廣播都難免會有失真的問題,人與人之間思想的傳遞當然會有更多失真的問題了。人的思想是非常抽象的東西,當作者想要將它化成具體的文字時,往往會有一大堆「辭不達意」的狀況,使得寫出的文字,並不能充分表達原本的思想。而讀者在閱讀這篇文章的時候,也必須有能力將這些具體的文字,轉化成抽象的思想,能力不足的讀者,所能理解的思想,又比文字所傳達的本意更不完整了。這種雙重的失真,讓思想的傳達,面臨了很大的挑戰。

舉例而言,當一個作者寫道:「我家門口停了一輛車」,他原本腦海裡出現的景象可能是:「一輛黑色的福特千里馬,停在我家鐵門口外的人行道上」。然而,因為思想轉為文字的簡化過程,使得這個車子的顏色,廠牌,還有路況等資料都消失了。如果這句話給一個小孩子讀了,他心目中呈現的影像,也許是「一輛腳踏車,停在門口的馬路上」。而一個公車司機閱讀之後的印象,也許是「一輛公車,停在門口的公車招呼站」。

當我們瞭解到,作者和讀者之間思想的傳達,有這麼多難以避免的失真問題時,就可以開始理解,「避免思想的傳遞失真」將是寫作時,一個很重要的思考方向。我們必須常常「站在讀者的角度」看問題,考慮到他們的思想背景,語言能力,然後用他們能理解的語句與邏輯,一步步堆砌出我們心目中的城堡。

傳達的內容:思想,情感,意見

凡是腦裡面產生的任何資料,都可以是傳遞的內容。傳達情感的是抒情文,傳達經驗的是記敘文,傳達主觀意見的是論說文。傳達的內容有不同,導致寫作方式也有不同,但其最終的目的卻都是一樣,就是傳達我們的思想。

很多老師都會告訴學生「寫作文,就是把你心裡的話寫出來」。但學生常會反應「可是我心裡什麼東西都沒有」。其實如果把這些學生抓去醫院做腦波掃瞄,保證每個腦波都有在跳動,也就證明這些人的腦袋裡是有東西存在的,那為什麼他們會覺得沒有東西呢?

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:

第一種原因是學生本身的文字能力不足,無法表達他的思想,就好像一個牙牙學語的小孩子,所認識的字彙不多,當他肚子餓的時候,他無法說出「我餓了」的句子,當牙齒痛的時候,他也說不出「我牙齒痛」的句子,所以只好一直哭。我剛到美國時,常常要用英文寫報告,可是當初英文能力不夠好,所以常常會面臨類似的困擾,明明有時心中有一個很好的想法,可是卻找不到合適的字彙來表達。

第二種原因不敢表達。傳統的作文訓練,都有老師在改作文,所以學生們不知不覺產生一種「家醜不外揚」的保護心理,內心真正的感覺,自覺得羞於見人時,就會本能的把它略過,所以就發現沒什麼好寫的。我在高中一年級作文課時,老師念了一篇得分很高的文章,結果裡面居然有一段是作者批評他母親的話,非常深刻。我受了很大的震撼﹐因為我以為那些潛藏心靈深處的感覺,是屬於日記才可寫的東西,從沒想到,當別人將它描寫出來之後,反而可以令人深受感動。從此,我就學會勇於面對自己心靈最深處的地方,敢去探索,敢去描繪,於是我再也沒有「沒有東西可以寫」的困擾了。

傳達的媒介:文字

如果「作文是思想的傳遞」,那麼這個負責傳遞的媒介顯然就是文字。我們在「符號」一文中,也提到了,文字是一種符號系統,它之所以能發揮功用,在於我們大家都瞭解這套符號系統運作的方式,也接受它所代表的的意義。

如果思想的發送者,和思想的接受者,使用的符號系統並不一樣,那這個思想傳達的目的,就無法達成。就好比一個法國人,如果沒學過中文,就看不懂這篇文章。

然而文字雖是一種符號系統,卻並不像是紅綠燈一樣,有一個專責的組織,按照一定的方式制訂出來。文字是約定俗成,慢慢演化的,所以它會慢慢改變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看一千年前的文章,雖然都是中文,卻常常看不懂,還要把那些文章歸類為文言文,把現代的文章叫做白話文。其實再過個一千年,我們現在所認為的白話文,也會被將來的子孫歸類為文言文了。

其實即使是白話文,也會因為場所的不同,對象的不同,而發展出不同的表達方法。比方說,寫給小孩子看的小說,叫做童話,其中所使用的文字,表達的概念,都是小朋友的程度能夠接受的範圍。法律文件,簽約文件等,也都因著習慣,而發展出不太一樣的表達形式。

許多文學家都強調要使用「讀者看得懂得語言」來寫作,不喜歡過於賣弄語言技巧。當年白居易寫詩時,寫完之後還要給一個老婦人看過,確定她也看得懂之後,才正式定稿。民國初年的五四運動,胡適等人倡議以白話文寫作,也是鑑於當時文壇的寫作方式,已經流於浮誇虛飾,無法讓讀者共鳴,失去了「作文是傳達思想」的目的了。

我在念博士時,也經歷過一些有趣的現象。有一個同學,在一個純台灣學生的BBS站上面,所投的英文文章,都使用一些艱深的字,非常的難懂,大家看不太懂他寫什麼,可是都覺得他英文能力很好。後來在偶然的機會裡,我才知道他的寫作方式,是先寫好一篇稿子,然後查英文同義詞辭典,找到一些意義一樣,可是很艱深的字,換到文章裡面。全篇文章的意義還是一樣的,可是卻可以讓別人覺得他的英文能力很好。這樣子的寫作方式,就有點兒令人啼笑皆非了。

歷史上有個詩人寫詩時,不知該用「僧推月下門」或者用「僧敲月廈門」較好,反覆思量,所以後來我們就用「推敲」代表斟酌,思量的意義。修辭的目的,是為了找出最好的表達方式,以讓文字能夠精準有效的表達出作者的原意,如果故弄虛玄,那就本末倒置了。

所有的藝術都是一種思想的傳達

其實,不僅作文是思想的傳達,連舞蹈,雕刻,音樂,戲劇,電影等,也都是思想的傳達。創作者有某一種想法,概念,想要傳達給觀看者,於是透過一種媒介,來表達出來,雖然使用的工具不一樣,但其目的都是一樣的。以音樂為例,它所能傳達出的情感,就和文章的不同,自有他的迷人之處。

人類的本能之一就是被瞭解,被接受。而人類接收資訊的主要感官器官,就是眼睛和耳朵,所以經由演化的過程,發展出各種利用視覺和聽覺的思想傳遞方式。文字,是其中一種最複雜,卻也最普遍的方式,如果能夠熟悉這套系統運作的方式,對於將來與這個世界的思想交流,將有莫大的助益。